在传统的企业融资领域,无论是寻求银行贷款,还是走IPO或发债的路径,都离不开冗长的审批、复杂的尽调和严格的监管流程。这些过程不仅耗时耗力,也极大地依赖少数专业金融机构。然而,一场由RAW(Real World Assets,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引领的融资革命正在悄然兴起,它为资产持有者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高效、自主的融资新渠道。
RAW代币化:颠覆传统的融资“快车道”
对于拥有优质资产的企业或个人而言,RAW代币化的核心价值在于将沉默的资产转化为流动的资本。其融资模式的优势显而易见:
流程简化,效率提升:无需经过多层银行信贷审批或复杂的证券发行程序。资产持有者通过智能合约,可以将房地产、设备、知识产权甚至未来收益权等资产直接转化为链上代币,面向全球潜在投资者进行融资,极大地缩短了融资周期。
打破中介依赖,提升自主性:融资活动不再完全依赖于银行、投行等传统金融中介。发行方在合规框架下,获得了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和更灵活的融资结构设计空间。
解锁资产流动性:大量难以在传统市场有效定价和流转的非标资产(如矿业权、酒店产权、艺术品等)通过代币化获得了“重生”的机会,盘活了存量资产,为新项目输血。
融资背后的隐忧:信任建立与法律合规的双重挑战
尽管前景广阔,但这条融资“快车道”并非毫无颠簸。首当其冲的挑战便是如何建立投资者信任。在一个去中心化、缺乏传统金融中介背书的环境里,资产持有者必须通过持续、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如底层资产的运营数据、审计报告)和引入权威的第三方托管与审计,来向市场证明其价值与诚意。任何信息不透明都可能迅速摧毁市场信心,导致融资失败。
然而,比建立信任更根本、更严峻的,是触碰中国现行法律框架所带来的风险。在这片新生的金融疆域,法律的红线清晰而明确。
屈新峰律师观点:融资便利不能以触碰法律红线为代价
针对利用RAW进行融资在中国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屈新峰律师提出了以下关键警示和规避策略:
风险一:极易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
“这是所有发行方必须时刻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屈新峰律师严肃地指出,“根据中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相关刑法条文,任何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投资回报,并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均属非法集资。RAW代币融资若向公众公开宣传并承诺收益,几乎必然符合该定义。”
规避策略:
严格限定募集对象:将融资对象严格限定于法律认可的“特定对象”,即合格投资者。严禁通过网站、社交媒体等公开渠道进行宣传和募集。
审慎设计代币权益:避免在代币设计中出现“固定回报”、“还本付息”等具有债务性质的承诺,应明确其代表的是资产份额或收益权,投资风险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风险二:涉嫌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屈新峰律师进一步分析:“如果代币被认定为‘证券’,那么未经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行为就构成了《证券法》所禁止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司法实践中,具有‘投资性’和‘公开发行’特征的金融产品极易被纳入证券范畴进行监管。”
规避策略:
进行“豪威测试”自检:发行前,应参照美国SEC“豪威测试”等国际经验进行严格自检:是否投入资金?是否投资于共同事业?是否期待获取收益?收益是否主要依赖于发行方或第三方的努力?如果答案多为“是”,则其证券属性极强,风险极高。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在项目启动前,必须聘请在金融科技和证券法领域有深厚经验的法律团队进行合规架构设计,对融资模式的合法性做出审慎评估。
风险三:跨境融资的外汇管制风险
许多项目为规避监管,会选择在境外设立主体发行代币。屈新峰律师提醒:“这看似是‘曲线救国’,但若以此向中国境内居民募集资金,则直接违反了中国的资本项目外汇管制规定。发行方和参与融资的境内居民都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诉的风险。”
规避策略:
严格进行投资者KYC:作为项目方,负有对投资者国籍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的义务,必须建立有效的防火墙,拒绝中国境内居民的参与。
明确风险提示:在项目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该融资行为不为中国法律所容许,中国居民禁止参与。
结语
RAW资产代币化为企业融资描绘了一幅充满想象力的未来图景,其高效与灵活的特性极具吸引力。然而,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创新的步伐必须迈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对于中国的资产持有者而言,在拥抱这一新工具时,必须将合规置于速度和效率之上。充分认识其法律风险的严重性,并借助专业法律力量进行顶层设计,是避免从“融资创新”滑向“非法犯罪”的唯一路径。唯有在规则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RAW代币化这一金融科技之火,才能在未来中国合规的土壤上,实现真正健康的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