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及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7月9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已变更为“ST旭蓝”,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40”。
3、董监高增持事项
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艳军先生,董事高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丁锋先生,董事杨武斌先生,董秘、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王正军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志波先生,监事郭篪先生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52%。
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艳军先生,董事高超先生,董事杨武斌先生,董秘、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王正军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志波先生于2024年7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1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67%。
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艳军先生,董事高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丁锋先生,董事杨武斌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志波先生,监事郭篪先生六人于2024年8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9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95%。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6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1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证券简称:ST旭蓝公告编号:2024-04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3、审议通过了《将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于2024年7月26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未获通过。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4、审议通过了《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7月26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未获通过。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证券简称:ST旭蓝公告编号:2024-04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王志波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证券简称:ST旭蓝公告编号:20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