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06
迪丽瓦拉
2024-04-17 0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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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491.1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8.90万元,共计人民币7,670.0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投入自筹资金。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491.17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49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00.32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78.9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8.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16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0.07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491.1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8.90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16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7,670.0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平安电工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安电工截至2024年4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 3-116号);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0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实业”,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平安实业为公司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部分“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33.54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平安实业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平安实业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平安实业的基本情况

(二)平安实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平安实业提供借款的目的为实施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平安实业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安实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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