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广大消费者:
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优质优价不仅是企业赢得消费者信赖的基石,更是行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坚持质量优先、价值匹配,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活跃、持续向好的市场生态。为引导全市经营主体树立优质优价导向,规范市场价格与竞争秩序,在此郴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经营主体应坚守底线,杜绝恶性价格竞争。各经营主体是价格诚信的第一责任人。
1、严禁价格欺诈与恶意低价。不得以“一口价”“秒杀价”“亏本价”等噱头制造低价假象;不得先提价后打折,进行虚假比价;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应坚持质价相符,将竞争焦点从“卷价格”转向“拼质量”。
2、严把质量红线,杜绝以次充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严禁为“假产品”背书或出具虚假报告。必须认识到,牺牲质量的“低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侵害,也是法律严惩的重点对象。
3、严守算法底线,杜绝技术霸凌。电商平台及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流量限制等手段,变相强迫商户自动跟价或进行全网“最低价”销售,干预市场自主定价权。
二、行业协会应强化自律,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须切实履行自律引导责任。
1、主动排查,整治乱象。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行业竞争规范,主动排查行业内存在的抱团压价、恶意竞价、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
2、推行公约,倡导优价。配合消保组织推行“优质优价经营倡议和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企业树立“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发展理念,抵制低价内卷,共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
三、消费者应主动监督,共筑诚信防线。广大消费者是市场秩序的直接感受者,也是协同共治的重要力量。
1、理性消费,辨识陷阱。警惕“低价”背后的猫腻,切勿盲目追求低价。若发现商家存在虚构原价、虚假宣传或商品以次充好等行为,请主动拒绝消费并保留证据。
2、积极维权,社会共治。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留存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反映。您的每一次监督,都是对劣质低价的打击,也是对诚信经营的守护。
郴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稿源: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姚玢汝
一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审:应急科
三审:刘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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