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6日消息,上交所对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开出纪律处分决定书。
经查明,2026年4月10日,春光科技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万元到-115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00万元到-1450万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上交所称,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揭示公司亏损的风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有关规定。
上交所决定,对春光科技及时任董事长陈正明、时任总经理陈凯、时任财务总监吕敬、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明骏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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