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商业诋毁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
迪丽瓦拉
2026-03-28 12:03:25
0

商业诋毁,是指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规定,认定商业诋毁需要满足四个构成要件:

第一,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经营者(如消费者)的评论,一般不构成商业诋毁。

第二,诋毁对象是竞争者。即与被诉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虽然对象通常指向特定竞争者,但即使未指名道姓,只要相关公众可以辨别出其所指,也可以认定。

第三,行为表现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编造”是指无中生有地创造虚假信息;“传播”是指将信息扩散给他人。“虚假信息”是与事实不符的信息;“误导性信息”是真实或真伪不明,但陈述方式容易引人错误联想的信息。

第四,行为后果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种损害可以是实际发生的,也可以是存在损害的可能性。

这四点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商业诋毁行为的完整图景。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无论是起诉他人商业诋毁,还是被诉商业诋毁,都应从这四个要件出发进行准备和抗辩。原告要证明被告的行为符合全部四个要件;被告则可以从任何一个要件的缺失入手,例如证明自己不是经营者、信息是真实的、或者没有明确的指向性等,来主张行为不构成商业诋毁。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神宇股份涨3.85%,成交额2... 5月6日,神宇股份涨3.85%,成交额2.29亿元,换手率5.11%,总市值65.05亿元。 异动分...
广发基金宣布增加瑞银证券为云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增加瑞银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此次新增的一级交易商...
湖北国资:一年收了4家上市公司... 你好,我是涛哥,专注于并购重组投资。这是涛哥的第69篇原创文章。 2024年,湖北国资收了4家上市公...
特斯拉一季度净利锐减71%!马... 当地时间4月22日,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表示,他计划在5月“大幅”减少为特朗普政府工作,以专...
紫燕食品发布2024年年报:创... 4月17日晚,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燕食品,603057.SH)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
红利策略进化论:从防御盾牌到现... 当前市场对贸易摩擦的敏感度明显降低,近期各类关税消息虽然层出不穷,但A股基本走出脱敏行情,相关板块波...
原创 腾... 海内外大厂大模型研发正在进入新升级周期,为了加速补齐技术短板,腾讯混元近日进行了大幅架构调整,重构研...
钧达股份通过港股IPO聆讯:光... 瑞财经 吴文婷 4月21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通过港交所聆讯,华...
鲁东红:提振消费政策落到实处,... 编者按: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是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之举。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 宏观研...
我市加快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增... 我市加快建设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增强水利支撑能力 ■ 截至目前,全市13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