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建设银行因十项违规被罚。
文 | 亦可
出品 | Tao财经
时隔一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再度亮出监管“利剑”。2026年2月14日,央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十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5.10万元,罚款4295.51万元,合计罚没金额高达4350.61万元。
与此同时,央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1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进行了处罚,罚款总额达120.5万元。此次处罚不仅金额巨大,且采取“机构与个人双罚”的严厉模式,彰显了监管部门在2026年开年“筑牢风险防线”的坚定决心 。
01 从账户管理到反洗钱全线失守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决字〔2026〕5号)显示,此次建设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之多、范围之广,在近年来国有大行的罚单中实属罕见。具体来看,这十项违法行为涵盖了从基础业务到核心风控的多个维度。
在账户与支付结算领域,建行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这两项违规直指银行作为支付体系“看门人”的履职不力。特别是特约商户管理漏洞,往往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资金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 。
在人民币管理与资金清算方面,该行存在“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以及“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其中,“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属于监管红线。财政资金具有特殊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银行若不能及时划拨,不仅损害政府信誉,更可能影响到民生保障等财政支出的效率 。
在信贷与征信管理领域,建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在数字经济时代,征信信息被视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违规查询或采集信用信息,严重侵犯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最值得关注的是反洗钱领域的四项核心违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这四项违规往往相互关联,构成了洗钱风险的“防火墙”倒塌。未识别客户身份,就可能导致银行为非法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而不报或漏报可疑交易,则让监管机构失去了追踪犯罪资金的线索 。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央行列出的十项违规,实质上暴露了建设银行在“了解你的客户”(KYC)原则上的系统性失守,从账户开立的源头到资金清算的末端,均存在合规漏洞。
02 21名责任人遍及总行多部门
此次监管处罚的另一大看点在于严格落实了“双罚制”。不仅是机构受罚,央行同步发布了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决字〔2026〕6号至26号),对建设银行总行多个核心部门及相关分支机构的21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罚款金额从1万元至15万元不等 。
从被罚人员的分布来看,追责触角几乎延伸到了所有涉案业务条线。个人金融部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成为“重灾区”。来自个人金融部的李某因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成为此次被罚金额最高的个人。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的房某明、卢某彬同样因账户管理问题分别被罚10万元。这表明账户管理环节的违规并非个别人疏忽,而是该条线存在系统性的管理漏洞 。
信用卡中心的陈某、韩某以及网络金融部的王某等人,因对“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随着支付业务向线上和信用卡场景迁移,相关业务的合规内控并未同步跟上 。
牛某(个人金融部)、熊某(网络金融部)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负有双重责任,分别被罚款5.5万元和7万元。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处罚还包括了来自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Big Data中心的邵某亮。这一细节极为关键,表明监管机构已注意到金融科技在业务运行中的核心作用,即便是科技子公司的数据负责人,也需为反洗钱数据报送的不力承担责任。此外,内控合规部的文某燕也因未能履行好合规监督职责而被追责,这无疑给所有银行的内控部门敲响了警钟:合规部门绝不能当“稻草人” 。
03 金融风险防范步入“深水区”
此次重罚发生在2026年2月中旬,距离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宏观审慎工作会议仅过去不到一个月。在今年1月22日的会议上,央行明确要求“逐步拓展宏观审慎政策覆盖范围”,并强调“前瞻性研判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此次对国有大行开出千万级罚单,无疑是对年初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强力落实 。
巧合的是,此次建设银行被罚的同一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也因类似的账户管理及反洗钱违规,被罚没逾4250万元。两家大型银行同日合计被罚超8600万元,这在过往的监管历史中极为罕见 。
对此,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不仅是针对两家银行的孤立处罚,而是央行对整个银行业发出的“年度合规警示”。从处罚细节来看,监管重点从“业务合规”向“数据合规”与“资金流向合规”深化。 无论是征信信息违规,还是大额交易报告漏报,本质上都是数据治理的失败。在数字金融时代,数据质量直接决定了反洗钱、反电诈的成效。对建信金融科技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预示着监管已经穿透了银行的外包和技术面纱,直接追责到为业务提供数据和系统支持的科技人员,要求金融科技必须服务于合规,而非绕过合规。 21名责任人覆盖了从业务前端到后台运营,再到内控合规的各个层级,这意味着监管不再满足于“板子打在机构身上”,而是要精准落到每一个作出决策或执行不力的个人身上,以此倒逼从业者敬畏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