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经营单位、广大消费者:
2026年春节将至,为营造诚信公平、安心放心的市场计量秩序,切实守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我市春节期间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用于贸易结算,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四、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经营者应加强进货、仓储、销售环节的计量管控,核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是否规范、实际含量是否合规,确保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五、经营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主动明示计量过程和量值,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零售商品称重时,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净重,如消费者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六、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切实履行市场内计量活动的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在市场内显著、便捷位置设置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对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申请检定;公布消费维权电话,主动化解计量矛盾纠纷;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防计量作弊行为。
七、请消费者注意查看计量器具是否贴有合格检定标识且在有效期内,留意计量器具放置是否水平、显示值是否归零、单价输入是否准确。若怀疑存在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行为,可留存购物凭证、称重照片等证据,及时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
诚信是商业文明的基础,规范计量行为是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的法定义务。各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恪守诚信计量、诚信经营规范,确保群众购物“秤”心如意。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计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会议邀请专家对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推动专利产业化等方面展开培训,提升了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业务科室负责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梯次培育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各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研发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