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信息显示,江苏证监局受理了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备案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
据辅导备案报告披露,国投证券与维嘉科技辅导协议签署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另外,参与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还包括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值得注意的是,维嘉科技曾于2021年9月申报创业板IPO并获深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不过,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创业板审议会议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维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此次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一是发行人其他股东向实际控制人低价转让股权的合理性,实际控制人股权权属是否清晰;二是未决知识产权诉讼的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三是发行人应收账款及逾期金额增加,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四是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未充分说明股东两次低价转让发行人股权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性存疑。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多次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
维嘉科技2007年成立,从事PCB核心设备–钻孔及成型专用设备,以及其他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大量科技、大族数控、芯碁微装、燕麦科技、东威科技。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968.56万元、48,124.15万元、79,772.56万元和32,001.47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63.61万元、5,553.31万元、9,327.79万元和3,192.18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04.19万元、5,542.82万元、9,113.42万元和3,142.25万元。
维嘉科技前次申报创业板IPO募投项目包括“高速高精PCB钻铣及检测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专用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拟募集资金11.28亿元。
邱四军直接持有公司36.72%的股份,通过苏州维嘉凯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13.36%的表决权,通过苏州维嘉凯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1.18%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1.26%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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