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5年9月25日,北京西城法院联合西城区工商联召开“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过发布近年来西城法院与西城区工商联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具体举措及典型案例,以期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通报会上,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云燕介绍西城法院与西城区工商联将坚持三大举措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托“普法驿站”推进源头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完善“法院+商会”诉调对接机制,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快速、有效解纷的迫切需求。聚焦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定期调研辖区内民营企业“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通过代表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实现普法宣传的“精准滴灌”。培育高水平商会调解组织,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能力。依托商会积极培育专业化调解队伍,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纠纷的调解质效,打造商事纠纷化解“快车道”。
西城区工商联三级调研员何小松介绍,西城区工商联积极广泛发动,宣传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西城区工商联正式入选全国工商联立法协商联系点,是北京市唯一一家入选的区级工商联组织;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与区法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开展“同心益企·法治护航”专题活动,双方合作在“西城工商联”公众号平台开设案例普法专栏,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工商联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合作报送的“持续完善工作协同机制,促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入选全国工商联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
西城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李岳鹏通报了典型案例。在某建设公司与混凝土供货商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通过就双方无异议事项适用阶段性调解,化解建设公司和混凝土供货商之间的长期僵局,助力建设公司恢复生产施工。在某“知假买假”案例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明知产品过期却仍购买的行为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目的在于通过重复违约谋取超额利益,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终驳回其惩罚性损害赔偿请求。在某公司解散纠纷中,法院认为不符合约定的利润目标但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不宜判决强制解散,从而为公司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消化库存、诚信履约提供了空间。在某酒店腾退强制执行案例中,法院对不动产腾退活用合理过渡期,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采用“活封活扣”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留足缓冲空间,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在某建设公司和施工公司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例中,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又有真实债务清偿意愿的,可以缓用失信措施以盘活企业经营,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有效平衡了法律的刚性执行与民营企业的生存需求。
西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峰表示,西城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一份份裁判文书、一个个典型案例、一次次普法宣传,为辖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和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的“西城经验”。
典型案例
通报会前,郭云燕与西城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赵晓波共同为西城区工商联“普法驿站”揭牌,郭云燕、赵晓波、何小松为新街口街道商会、德胜街道商会和椿树街道商会授牌,标志着西城法院“普法驿站”在辖区商会正式设立,这是西城法院携手西城区工商联推动辖区民营经济法治化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闻通报会结束后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代表们围绕“法院+街道”助力矛盾就地化解、“法院+学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法院+商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法院+群团组织”广聚多元解纷合力、“法院+代表家站”服务代表监督履职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供稿:北京西城法院
摄影:王雅娜
编辑:安雪晴 刘宇航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