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科技局近日下发通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强研发经费支出管理,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和创新收益的主体。
根据《通知》,研发准备金制度的设立遵循自愿原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将会同工信、财政等部门,结合辖区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企业加快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研发实力较强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上予以支持。
据了解,研发准备金是为保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通知》还提供了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建议提纲(参考模板),引导和鼓励企业从制度上保障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建立科学的研发投入体系,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