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苏孝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土地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具承兑汇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具承兑汇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等资产作为各自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抵押物情况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拟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
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公司以土地等资产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进展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土地等资产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土地等资产向银行进行抵押,开具总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含)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合计开具3,719.72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未超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额度。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物具体明细如下:
■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拟以土地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等资产作为各自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此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拟以土地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等资产作为各自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