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苏州金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四笔授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元;向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总量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这些贷款的担保情况各有不同,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春荣及其配偶韩彩华提供担保,部分还包括公司董事周剑江提供担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金春荣及其配偶韩彩华、公司董事周剑江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抵押,不收取任何费用。交易协议方面,各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和暂定利率也有相应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