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创业板IPO提交注册,这意味着公司冲击上市进入了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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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报告期内业绩有所波动,受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下滑有一定影响,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均较高,实控人认定存疑。
受主要客户影响较大 报告期业绩有所波动
同宇新材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早在2022年6月,同宇新材的IPO申请就获得了深交所创业板的受理,次月进入问询阶段,2023年4月成功通过上会。至此,同宇新材就陷入了长达两年的等待。4月14日,同宇新材IPO动态终于变更为提交注册。
2022年-2024年,同宇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93亿元、8.86亿元和9.52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5.95%、-25.70%和7.47%;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8亿元、1.64亿元和1.43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8.98%、-12.51%和-12.87%。
同宇新材表示,2022年以来,受覆铜板行业景气度下降及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压力。
据了解,同宇新材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益科技、华正新材、南亚新材、建滔集团等业内知名的覆铜板生产厂商。2022年-2024年,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收入分别为9.48亿元、6.78亿元和6.5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43%、76.52%和68.7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进一步来看,2022年度,南亚新材、华正新材、生益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10.19%、9.23%和11.15%,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06.19%、91.26%和43.50%;2022年度,建滔集团的本公司持有人本期间溢利应占份额同比下降66.09%;2023年度,南亚新材、华正新材、生益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21.05%、上升2.31%和下降7.93%,其中华正新材和生益科技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970.29%和23.57%;2023年度,建滔集团的本公司持有人本期间溢利应占份额同比下降43.56%。
直到2024年度,南亚新材、华正新材、生益科技的经营业绩均有所增长;其中南亚新材扭亏为盈,华正新材亏损幅度缩小,生益科技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然而,主要客户的业绩回温似乎并没有给同宇新材带来较大助力,2024年度业绩呈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形。根据业绩预测,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25.6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304.52万元,同比下滑1%,净利润仍然没有回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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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同宇新材持续身处“增收不增利”怪圈的重要原因之一或许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同宇的亏损。报告期内,江西同宇处于建设、设备调试和试生产阶段,亏损金额分别为349.15万元、705.50万元和1444.14万元。受江西同宇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等制造费用大幅增加的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预计为2.23亿元,同比增长38.49%。
2023年以来,同宇新材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主要系受产能瓶颈制约、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江西同宇建设期亏损等因素影响。公司未来业绩情况也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江西同宇投产进度和产能消化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 实控人认定存疑
招股书显示,同宇新材主要原材料为基础液态环氧树脂、四溴双酚A、DOPO、双酚A和环氧氯丙烷等。2022年-2024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1.44%、87.76%和85.59%,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对公司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和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同宇新材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合并口径)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29亿元、2.28亿元和2.96亿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68%、39.37%和44.56%,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
此外,同宇新材来自境外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288.85万元、1581.13万元和1692.69万元,其中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四溴双酚A来自境外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288.85万元、1548.39万元和1692.69万元。
据了解,同宇新材四溴双酚A进口地区包括约旦、美国、以色列,进口供应商包括美国雅保、德国朗盛等企业,若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相关供应商所在国家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供应商自身出现经营风险等情况,可能会对公司原材料的进口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同宇新材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2.62万元、853.96万元和1150.62万元,占比分别为0.82%、0.96%和1.21%,均产生于对KingboardLaminateManufacturing(Thailand)Co.,Ltd.的产品销售,该境外客户系建滔集团在泰国的关联公司。
同宇新材表示,近日美国大幅提高关税,因报告期公司产品未对美国销售,美国关税政策变化对公司没有直接影响。
截至招股书上会稿,同宇新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驰、苏世国。本次发行前,张驰直接持有公司39.99%的股份,并通过四会兆宇间接持有公司0.19%的股份,苏世国直接持有公司26.13%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66.31%的股份。
然而,同宇新材实控人方面却似乎存在争议。公司第三大股东纪仲林持有公司12%的股份,更是原始股东之一,却未被认定为实控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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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5年,同宇新材前身同宇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纪仲林认缴出资36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张驰与苏世国、邓凯华、章星、席奎东配偶共同设立持股平台乾润泰并以持股平台认缴出资2640万元(张驰及苏世国共同以个人资金出资1400万元;剩余出资部分1240万元由纪仲林以现金方式向张驰等人赠与),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8%。
对此,监管层要求同宇新材说明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且无争议,以及上述无偿赠与实际控制人出资款的所得税缴纳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情形。
同宇新材在回复中称,纪仲林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驰系四川大学的校友以及多年的朋友,长期以来一直保持较为友好密切的交往。创始人团队决定创办同宇有限时,纪仲林出于看好其发展,提出希望投资入股。经双方协商确定,由纪仲林货币实缴出资360万元,持有同宇有限12%的股权,并向创始人团队现金赠与1240万元,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然而,据媒体报道,在2020年11月同宇新材与当地政府洽谈中,纪仲林却位居核心位置,张驰、苏世国则分坐于他两侧。从座位编排的角度来看,同宇新材的实控人是否另有深意呢?天天财经将对此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