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包装材料行业中的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细分行业系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体系所在的热收缩膜行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所处行业为合成橡胶制造业,细分行业系其目前主要产品体系所在的热塑性弹性体行业。
1、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如下:
(1)热收缩膜行业的情况:
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热收缩膜主要用途为包装和标签。由于热收缩膜具有良好的透明、清洁、简便等特点,已成为小件商品、自动包装、集合包装等领域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由于其具有良好的印刷性、耐穿刺性、耐磨性、收缩时能贴近凸凹不平的物体表面等特点,成为薄膜包装增长最快的材料之一。
POF热收缩膜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①材料轻薄化一一节省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②使用安全化一一重视人类自身健康,产品安全、无毒;③品种多样化一一高性能、多功能,适应不同包装需求;④服务专业化一一重视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⑤产品高端化一一辐射交联技术的应用带动产品向高端化发展。
热收缩膜行业主要应用市场为快速消费品市场,市场空间大,周期性不明显。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由此所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包装领域内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将使行业维持快速、稳定、持续的增长。本行业下游应用范围广,销售分散,季节性不大明显,但受国庆、圣诞、春节等节假日影响,月度销售数据略有波动。
(2)热塑性弹性体行业的情况:
热塑性弹性体是介于橡胶和塑料之间的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不仅可取代部分橡胶,还能使塑料得到改性。热塑性弹性体产品近年来发展迅猛,已经实现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可分为苯乙烯类(SBS、SIS、SEBS、SEPS等)、烯烃类(TPO、TPV)、双烯烃类(TPB、TPI)、氯乙烯类(TPVC、TCPE)、氨酯类(TPU)、酯类(TPEE)、酰胺类(TPAE)、有机氟类(TPF)等。热塑性弹性体作为重要的新型化工高分子材料,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航天航空等领域均有十分重要的应用,成为化工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热塑性弹性体性能优异、良好的加工性、可回收使用等优点,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尤其是SEBS目前处于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应用领域用量逐渐扩大,如线缆、沥青改性、制鞋等;二是新应用领域的拓展,如光缆油膏、润滑油粘指剂、环保性制备工艺的合成革等。受前期行业利润向好及需求增长驱动,近五年国内SEBS处于产能扩张期,供应增速大于需求增速,供需关系逐步转为供大于求。随着龙头生产加大出口布局,中国SEBS产能继续呈现增长状态,但受行业竞争环境的影响,也陆续进入此轮扩能高峰期的尾声。2024年,中国SEBS总产能40.5万吨,占全球总产能的51%,是全球SEBS产能最大的国家。2024年,中国SEBS市场供应总量继续呈现快速增长,市场供应继续承压,供应总量为36.1万吨,同比增长12.81%。
热塑性弹性体产品主要是定制化和差异化产品,受下游客户淡旺季和季节性影响较小,通常主要原材料丁二烯价格起伏较大,对产品价格会有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多种不利因素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多。随着SBC类新产线的上马,对众立合成材料热塑性弹性体产品造成极大的冲击,但其始终坚持高端化、差异化产品路线,不断积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2、市场地位及主要产品情况:
(1)公司是国内最大的POF热收缩薄膜生产企业,自2001年10月设立至今,已能生产3大类8个系列高品质的热收缩膜产品。公司一直致力于追求技术创新和营销方式创新,从2009年起,公司POF热收缩膜产品产销量即排名国内同行业第一位,全球同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希悦尔公司,行业地位突出。2024年公司产品销售4.5万吨以上,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最新研发的阻隔类膜和强力膜均为国外企业垄断产品的平替产品,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明显的竞争优势。
(2)2024年以来,众立合成材料坚定不移走差异化和定制化的产品路线,规避国内通用产品同质化内卷的窘境,坚持技术与研发创新,对标行业头部企业和国内外市场高端需求,致力于开发有技术难度、有行业壁垒、高附加值的产品,特别是在国产替代和一对一应用场景上寻求突破。目前,众立合成材料部分制备技术在SBC类的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相关产品已实现高质量稳定生产且投入应用,并逐步形成了以SEP(光纤油膏、润滑脂、化妆品)、SEPS(润滑油粘指剂、成人用品、玩具)、SEBS(工程材料、保护膜、新型鞋材)为主的三大类高端产品及年产7万吨左右的弹性体产品的产能规模,已成长为行业先进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及热塑性弹性体行业均未出现国家行业政策及税收、进出口行业的重大调整。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按具体用途及工艺可以细分为POF普通型膜、POF交联膜、POF印刷膜及其他3大类8个系列。POF热收缩膜主要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共聚聚丙烯等原材料通过挤出机加热塑化,经过环状模头挤出母膜,冷却后再经加热并双向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主要应用于各类食品、饮料、日用品、化妆品、文教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医药产品、电子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五金工具等的外包装,以及各类轻小型产品的集合性包装,属于功能性、环保型的塑料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其改性产品。包括:SBS、SEBS、SEPS、SEP等。可以应用于高分子材料改性、鞋材、玩具、光缆光纤、车用TPE、成人用品、医疗器械和润滑油添加剂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遴选、审核、考察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002号公告。
2、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中朗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分期出资,五年内出资到位,第一期出资5,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子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10月16日,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准为2024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5,575,008.19元(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166,313.8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57,500.82元后,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31,702,278.5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29,681,183.4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2,996,413.19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644,484.68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2,644,484.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回购事项,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金额为22,644,484.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
(二)、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公司属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1,520,144.8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可持续的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是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考虑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度支付给大信所审计费为120万元。基于大信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光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承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收费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计算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管理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债务性资金。目前公司总体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有一定的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各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固定收益或类固收的资产管理计划、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本次授权为年度授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止(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各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属于高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事项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本事项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众立合成材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因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其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张勇;
6、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其56.67%的股权。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众立合成材料财务数据为其合并报表财务数据,2023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经查询,截至目前众立合成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13、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范围:为众立合成材料向银行、信托、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进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
担保方式或类型: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各类形式的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时间约为一年)的期间内。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的金额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最大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其研发生产的光纤油膏用SEP产品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还有润滑油粘指剂等多个高附加值的产品正处于市场推广的关键时期,对流动周转资金的缺口相对较大。公司为其提供年度担保额度支持,可以简化其融资审批流程,优化融资结构,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
鉴于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完成控制权变更后,已对众立合成材料的管理也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充实和调整了管理队伍,梳理和优化了各项日常管理业务的审批流程,强化了其对重大事项向母公司的报告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也加强了公司对其的管控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2、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公司对众立合成材料具有实际控制权,其经营情况稳定,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其他情况:
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众立合成材料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总计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94,290.00万元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28%,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七、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完全的控制权,且公司在完成控制权变更后,对众立合成材料的管理也进行了进一步优化,逐步加强了对其的管控能力,其目前正处于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共3名,董事孙兢先生、董事杨家军先生、独立董事徐伟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先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孙玲玲、徐伟箭、黄生权3人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644,484.68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易先云先生、杭阿根先生、詹越强先生、吴晓兵先生、杨家军先生实际领取薪酬事项,上述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9.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徐伟箭先生、黄生权先生实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事项,上述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9.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杭阿根先生、吴晓兵先生、杨家军先生实际领取薪酬事项,上述人员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的上述9.1项子议案及9.2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9.3项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监事会就《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第2-6项、第9项之9.1-9.2、第11项议案共计七项提案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需要提交股东会的议案一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会议材料;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3: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25年4月19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上述第7项共计1项议案为逐项表决的提案;上述第9项共计1项议案为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第3、5-9项共计6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注3、上述第7.01、7.02及第8项议案如出现关联股东出席的情况,关联股东将需要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洋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共2名,监事周文化先生、监事唐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张洋先生、朱卫鹏先生、丁晓闻女士、唐琳先生实际领取薪酬事项,上述人员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1名非关联监事参与了表决,因本议案有4名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积极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完全的控制权,且公司在完成控制权变更后,对众立合成材料的管理也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其目前正处于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2,004,000.00元后,于2010年12月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8,096,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1,517,413.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6,578,586.74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1,829.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829.60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75,657.86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03.33万元,累计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83,943.5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81,461.33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82.2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17.61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905101201900024747。
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4971。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公司披露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列示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90510120190002474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17日销户,余额12.78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7333510182100022095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29日销户,余额0.36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1204070029300028420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8月4日销户,余额0.02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733351018210002276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29日销户,余额38.99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6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截止2023年5月末,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333510182100024971)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不再使用。因此,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账户内的结息资金0.80元划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的普通账户,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28,474.00万元调减为26,344.00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17.61万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时止的利息)全部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即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204070029300110784)办理完毕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项目完成日期从2017年6月调整至2019年6月。
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2023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计划延期18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23年3月延期至2024年9月。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28,474.00万元调减为26,344.00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28,474.00万元调减为26,344.00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17.61万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时止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金额为25,904.99万元。
(2)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12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首次出资投资款1,500.00万元。
(3)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①公司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7.26万元,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相应公司于2013年4月、5月分别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04070029300028420内1,500.00万元、17.26万元;
②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
③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
(4)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3,460.1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201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6)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7)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8,474.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7,662.86万元,其余使用募集资金利息与自筹资金补足。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469.58万元,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公司于2021年3月从自有资金账户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04070029300110784内1,314.94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333510182100024971内154.64万元。
2023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完成日期从2023年3月延期至2024年9月。
(8)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28,474.00万元调减为26,344.00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金额为25,649.65万元。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17.6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于“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由28,474.00万元调减为26,344.00万元)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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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募集资金用于“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注 2: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 26,344.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7,662.86 万元,其余使用募集资金利息与自筹资金补足。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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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