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迪丽瓦拉
2025-03-16 08: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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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9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津融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00,452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津融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津融集团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四)津融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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