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3日,郑州市科技局发布通知,为深入推进“郑科贷”风险补偿业务,促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商业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业务合作机构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机构需要在3月14日前将申报资料送至对应部门。
有意参加遴选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且在郑州设有分支机构(互联网银行可无分支机构,但需要有专属团队);
2.具备良好的资产与负债结构、正常的盈利能力、合理的流动性安排;
3.经营实力强,在郑州市有较多的服务网点;
4.具备较丰富的科技企业信贷产品,具备专业的金融科技团队,可就科技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用款场景进行定制化产品开发;
5.自愿接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确定了“郑科贷”业务专职审批人员、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经营机构;对“郑科贷”业务建立了准入条件、审批流程、信贷规模、服务价格等。
同时,符合资质要求的银行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需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以下申报资料送至对应部门。
1.关于申请“郑科贷”业务合作机构的函:承诺自愿接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5〕9号)文件相关规定;
2.“郑科贷”业务服务方案(明确“郑科贷”业务专职审批人员、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经营机构;对“郑科贷”业务建立的专属客户准入条件、审批流程、信贷规模、服务价格、放贷条件、授信要素、授信资料清单、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政策);
3.合作机构情况简介(须包含对郑州市科技企业支持情况)及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3.“郑科贷”业务专职审批人员、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专营机构联系方式及简历(简介);
5.郑州市的科技企业贷款客户及余额分析(含企业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类型);
6.合作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已出台(拟出台)的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政策。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