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国结算日前在行业内下发通知,详细阐明了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在申请开设用于回购增持股票的专用证券账户时需注意的事项,同时也明确了证券公司及中国结算各分支机构对开户申请的审核流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越)10月21日,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国结算日前在行业内下发通知,详细阐明了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在申请开设用于回购增持股票的专用证券账户时需注意的事项,同时也明确了证券公司及中国结算各分支机构对开户申请的审核流程。
在开户申请方面,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应在回购增持公告发布后,参照中国结算《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准备必要的开户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时,需在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中特别注明“本公司/本人承诺该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使用再贷款回购/增持股票”。
开户审核方面,证券公司收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提交的开户申请材料后,应查阅回购增持公告,审核确认相关申请材料合格,通过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通用模块,向回购增持股票上市地对应的中国结算分公司提交开户申请。证券公司应做好开户申请材料保管等工作。中国结算各分公司收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通过证券公司或直接提交的开户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为其开立专用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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