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融资租赁取得设备,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需要区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即新租赁准则),因为二者的会计处理差异非常大。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依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付款总额包括融资租赁利息也是需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的。
1.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付款等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除外)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某某公司)
银行存款等(首付款等)
2.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利息等: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某某公司)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除外)
贷:银行存款
因此,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融资租赁设备支付利息时,实际上是冲减负债。
3.在租赁期内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按使用部门区分)
贷:累计折旧
4.租赁到期,承租人无偿取得或低价留购取得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某某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租赁业务,现在全部执行新租赁准则。
依照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全部都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承租人需要需要支付的租金、利息,承租人会计核算统一计入“租赁负债”科目,实际支付时再冲减。
1.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付款等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除外)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某某公司)
银行存款等(首付款等)
2.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折现率)分摊: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利息等: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某某公司)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除外)
贷:银行存款
因此,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融资租赁设备支付利息时,实际上是冲减负债(租赁负债)。
4.在租赁期内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按使用部门区分)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5.租赁到期,承租人无偿取得或低价留购取得所有权(换马甲):
借:固定资产——某某资产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等
贷:使用权资产
累计折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