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北交所IPO上会,审议结果却令人意外——暂缓审议!其保荐机构为国新证券。据了解,科隆新材是今年北交所第二家遭暂缓审议的IPO企业,首家是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图来源: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科隆新材业务广泛,涵盖了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还有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公司此次计划募集2.1亿元资金,用于军民两用新型合成材料液压管生产线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科隆新材的业绩成了北交所关注的焦点,三轮问询函均要求公司解释业绩的合理性与真实性。此前,科隆新材董事长邹威文和总经理邹鑫未按规定偿还备用金,股转公司已下发口头警示通知。除此之外,科隆新材信息披露质量也存在问题,其对湖北康晨安宝矿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晨安宝”)的采购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
会计差错与业绩波动引关注,北交所三问真实性
招股书披露,科隆新材出现了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主要集中在阻燃输送带贸易类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以及研发费用的跨期调整。
上图来源:科隆新材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2年,公司存在外购非自产货物阻燃输送带,并由供应商直接送货至客户指定地点来实现销售的贸易类业务。起初,这类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为了能更精准地反映业务实质,公司将此类贸易类销售合同改为净额法确认收入,从而调减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关业务的毛利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与此同时,公司部分研发费用存在试验检测费用报销不及时导致费用跨期,以及研发项目领料跨期的问题,为此进行了相应跨期调整。
不止是会计差错更正,科隆新材的业绩真实性也备受质疑。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科隆新材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3亿、3.29亿元、4.42亿元、2.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12.16万元、5,197.05万元、8,336.81万元、2,991.17万元。
看看这些数据,不难发现,科隆新材的归母净利润波动相当明显,2022年下降了21%,2023年却大幅增长60%。科隆新材如此显著的业绩波动,引起了北交所的高度警觉,在三轮问询函中均要求其说明业绩的合理性及真实性。
2023年前三季度,科隆新材净利润同比增长90%。在第二轮问询函中,科隆新材回复称,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快增长具备合理性,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下游市场煤炭行业需求上扬,加之公司有效的市场开拓,主要业务橡塑新材料产品和煤矿辅助运输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都超50%;其二,随着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规模效应提升致使期间费用率有所降低。此外,科隆新材业绩的大幅增长趋势与2023年煤炭行业的发展态势相符。
然而,科隆新材的这番解释并未得北交所认可。在第三轮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科隆新材结合2023年度全年业绩情况,更新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变动情况的相关内容。
科隆新材在回复第三轮问询函时宣称,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0.41%,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的提升以及期间费用率下降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具有合理性。
董事长父子占用备用金被警示,存在“转贷”行为
2023年10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下发了《关于对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监管649号),对公司以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科隆新材这边,董事长邹威文、总经理邹鑫(邹威文之子)在2020年度未按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时报销或偿还备用金,进而构成了构成资金占用。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这两人超额超期占用公司备用金的金额、时间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分别向邹威文、邹鑫收取资金使用费9,815.90元和17,658.25元。同时,公司还将邹威文、邹鑫超额超期借用公司备用金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股转系统网站中并未见到上述通知,不过科隆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有过披露。
另外,科隆新材还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贷”的不当行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公司将取得的贷款资金以采购货款之名支付给全资子公司陕西迈纬尔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纬尔”)、供应商宁波格来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格来特”),而后再由他们将资金转回公司。这种不规范使用银行贷款的做法实在欠妥。
迈纬尔在收到部分资金间隔一个月后,才将转贷款项转回公司。2021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将810.4万元付至迈纬尔账户。当时公司暂无对外付款的资金压力,而且迈纬尔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方资金往来频繁,所以未及时将这笔转贷资金从迈纬尔转回公司,直到1个月后,科隆新材有了较大金额的对外付款需求,迈纬尔这才把资金转回公司。
宁波格来特也配合科隆新材进行转贷。2020年3月20日,科隆新材通过受托支付的形式向宁波格莱特支付699.18万元,宁波格莱特于当日就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并且未从公司获取转贷相关的财务补偿。
采购数据自相矛盾,信息披露质量堪忧
科隆新材的信息披露质量出现了极为严重的问题,其向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在招股书和问询函中竟然大相径庭。
科隆新材在招股书中宣称,2021年,公司向康晨安宝采购金额为1,704.14万元,而在问询函中,公司向康晨安宝采购发动机件的金额为1,741.2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科隆新材在问询函中还进一步解释道,其供应商各期采购金额不包含军工产品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与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的差异,主要源自军工产品采购金额和非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的不同。
上图来源:科隆新材招股书(申报稿)
上图来源:科隆新材回复北交所问询函
按常理来说,科隆新材在招股书中向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应当高于问询函中的金额。然而,通过数据对比却发现,公司招股书中的采购金额竟然比问询函中还少了37.1万元。
除此之外,北交所在首轮问询函中要求科隆新材完善创新性特征的披露。具体来讲,要对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创新特征、关键资源要素等章节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优化与整合。同时,对“国内首次,填补行业空白”等信息披露内容加以优化,客观陈述公司的技术水平,以增强招股说明书的可读性。
科隆新材因信息披露饱受质疑,它能否突破困境、实现良性发展,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