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思能源(00554.HK)发布公告,集团须履行日期为2023年1月1日的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中若干财务契诺。基于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贷款合同下其中一项财务契诺未能履行。该财务契诺要求集团达到规定的净利润率,因未能履行该财务契诺将构成贷款合同下违约事件,这将使相关银行有权宣告贷款合同之下的未偿还本金、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于2024年6月30日,贷款合同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约4.44亿港元,其中非流动负债金额为约3.94亿港元已分类为流动负债。
来源: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