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深交所官网显示,因杭州腾励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励传动)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腾励传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腾励传动于2023年4月27日申请创业板IPO,在会15个月,经历三轮问询,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第三轮问询,但近半年仍未回复,最终主动撤回IPO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腾励传动实际控制人傅小青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64.30%的股份。其姐姐傅小燕持有11.78%的股权,姐夫蒋楠持有15%的股权,三人合计持有公司91.08%的股权,形成高度控股的家族企业。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等速驱动轴零配件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乘用车市场,持续为知名一级供应商配套生产等速驱动轴核心零配件,也具备为整车厂商提供等速驱动轴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是国内少数进入知名整车厂商供应体系的等速驱动轴制造企业之一。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关注等速驱动轴领域内的轻量化发展、NVH性能改善等行业动态,不断加强研发投入,结合公司自身产品特点开发新技术、新方案、新设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完成了多种类、多系列的保持架、中间轴和特色总成产品开发,并在等速驱动轴零配件及总成产品高强度、轻量化、长寿命、NVH性能优化、传动效率提升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能够在充分适应行业趋势变化的同时,满足不同客户对于公司配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在技术拓展以及新型产品开发方面,公司承担了“电动新能源乘用车高强度等速驱动轴总成”“高强度转向操纵机构用球笼式万向节总成”等浙江省工业新产品开发项目。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制定了团体标准《球笼保持架技术规范》(T/ZJVITIA16-2022);公司研发中心也被认定为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研发实力。
公司能够根据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的需求进行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包括设计、研发、生产在内的一系列技术与产品支持。公司已与纳铁福、丰津传动、现代威亚、捷太格特等知名零部件厂商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零配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德系、日系、美系等各大整车系列以及优质国产车型,覆盖奔驰、宝马、奥迪、大众、丰田、本田、马自达、日产、T公司、通用、比亚迪、上汽、吉利、长城、长安以及北汽等诸多知名品牌。在等速驱动轴总成方面,公司积极开拓新能源车、全地形车等领域,公司产品已在小鹏汽车、零跑汽车、广汽埃安、比亚迪等知名新能源品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获得了蔚来汽车的项目定点,中间轴产品已批量应用于T公司多款车型中;在全地形车领域,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与生产经验,现已开始向庞巴迪批量供应。此外,公司新产品电驱连接轴亦实现量产,已向威睿汽车、日本电产以及上汽变速器等知名厂商批量供应。
公司在等速驱动轴零配件领域深耕多年,是等速驱动轴龙头企业纳铁福的核心零配件供应商之一,亦是丰津传动关键零配件国产化的首批参与方之一。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累积和对稳定、优质的产品品质的坚持,公司被行业内知名客户一致认可,荣获了纳铁福“项目开发奖”“风雨同舟奖”、极氪汽车“优秀质量奖”、奇瑞汽车“最佳合作奖”以及东南汽车“交货管理优秀奖”等多项荣誉。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421.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2,807.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5.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傅小青直接持有发行人48,15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57.18%,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傅小青直接持有发行人57.18%的股份;同时,傅小青持有通励投资75.00%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傅小青通过通励投资控制发行人7.13%的股份。傅小青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公司64.3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报告期内,傅小青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对应最终可支配公司的表决权超过50%,且在所有股东中比例最高。发行人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或关联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均远低于傅小青控制的股份比例。傅小青依其所支配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傅小青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傅小青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7万元、5.10亿元、6.06亿元;同期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76.10万元、5927.65万元、7673.1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其中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行人净利润情况满足以上标准,公司选择该条件作为申请上市标准。
1、客户集中度较高,对第一大客户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698.03万元、51,043.23万元和60,642.94万元,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2.08%、83.23%和75.85%,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纳铁福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62%、44.52%和42.74%。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主要为等速驱动轴制造领域,该领域内经营者集中度较高,纳铁福长期主导国内等速驱动轴市场,根据其公开数据,纳铁福市场占有率35%以上。尽管公司不断提升新客户的开发力度,但新客户的开拓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1)汽车行业波动导致国内汽车市场整体销售规模增速下滑甚至销量下降,使得纳铁福业务大幅下滑;(2)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纳铁福在等速驱动轴行业的竞争力下降,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动使得市场份额降低甚至出现经营业务停滞的情形;(3)公司未来产品质量或综合服务能力无法达到纳铁福的要求,或公司市场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不符合客户需求。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发行人来自主要客户纳铁福采购订单流失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2、毛利率持续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56%、22.53%和24.1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15%、23.03%和24.44%。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4.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度销售规模、客户结构以及产品类别构成均发生一定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等速驱动轴一级供应商和整车厂商,若未来该领域出现需求不景气、竞争加剧、增速放缓的情况导致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价格,或原材料价格和直接人工持续上涨等不利情况导致成本上升,均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继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576.06 万元、8,230.88万元和 11,763.80万元,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且增长较快。深交所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6,320.90万元、9,103.19万元和12,767.77万元,存货余额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单价有所上涨,且公司期末备货规模有所增长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410.90万元、2,206.83万元和2,653.71万元,呈逐年上涨趋势,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单价有所上涨,且公司期末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适当进行了原材料的提前备货。
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半成品:公司存货中的在产品主要系生产过程中尚未完工入库的存货,委托加工物资系公司将部分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但尚未完工的存货,半成品主要为用于进一步组装总成产品的零配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526.20万元、731.83万元和773.98万元,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531.39万元、617.47万元和1,366.84万元,半成品的账面余额分别为371.59万元、555.26万元和975.79万元,各类未完工产品的期末余额均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各期末客户需求情况有所增加、生产备货体量有所增大。
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959.93万元、1,437.07万元和3,832.31万元。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持续增长,主要系:(1)随着公司订单需求增加和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相应增加了库存商品的备货;(2)2022年末,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部分库存商品发货时间有所推迟,存在已完成生产但未发货的情形。
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2,520.89万元、3,554.74万元和3,165.14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末,发出商品较2020年末新增1,033.84万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向丰津传动、小鹏汽车、零跑汽车增加相应的供货量,期末已从寄售仓库发出但尚未取得客户领用清单的发出商品增加所致。2022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部分库存商品发货时间有所推迟。
4、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和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或代垫承担成本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22.69万元、2,825.30万元和3,214.70万元,主要为预先支付的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及预付募投用地土地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一)预付土地款基本情况
2021年末,发行人预付土地款为发行人向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支付的萧山区瓜沥镇孙家弄村约44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款项。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完成土地使用权竞买工作,公司已支付剩余款项,土地价款合计3,879.88万元。
(二)预付设备款对应的项目内容,支出金额、供应商和采购内容、款项支付对象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设备款前五名相关情况如下:
(三)预付工程款对应的项目内容,支出金额、供应商和采购内容、款项支付对象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工程款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末不存在预付工程款,2021年末及2022年末预付工程款已分别于2022年度、2023年度完工。
(四)是否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和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或代垫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发行人预付土地款为发行人购买萧山区瓜沥镇孙家弄村约44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相关款项,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完成土地使用权竞买工作。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对应的供应商与款项支付对象一致,主要预付设备采购款和工程款对应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相关采购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和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或代垫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不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和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或代垫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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