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酒业:被核定应纳税费 8500.29 万元,不影响经营
迪丽瓦拉
2024-06-14 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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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酒业因未按时申报消费税被核定应纳税费 8500.29 万元】

据维维股份(600300)公告,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申报期限对过往年份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被核定应纳税费共计 8500.29 万元。

维维股份称,枝江酒业为原控股子公司,2020 年已将其股权转让,且根据协议,若税收机关对枝江酒业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由公司负责补缴税款。

6 月 14 日上午,枝江酒业总经理张道红回复称,补税一事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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