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4日电 (张芷菡)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不良资产清收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首届不良资产处置与法律高峰论坛”近日于北京举行。与会专家认为,不良资产清收行业法治化需要国家层级的立法与团体标准建设。
《不良资产清收行业自律公约》发布仪式
行业小、散、乱现象明显
防范化解风险仍然是2024年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不良资产行业是重整市场、化解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和金融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从不良资产清收行业整体发展情况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在会上指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不断壮大,金融产品的预期规模也越来越大,今年金融业总的不良资产或超过10万亿,在此背景下,形成了近万家不良资产处理公司,从业人员超百万人。
他同时指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整个行业存在小、散、乱的现象,少数的劣质公司存在着不合规或者暴力催收的问题,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缺乏统一的规范和行业标准。整治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亟需行业纪律的组织引导。
银保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正局级监事陈伟钢具体指出了不良资产清收行业中的几种乱象,如使用恐吓等不当的手段进行清收;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清收,甚至处置借款人的财产或者非法侵占财产;通过不当合作或者勾结第三方,通过虚假诉讼伪造证据等手段进行诈骗清收等。
“推动不良资产清收行业发展,要走阳光化、职业化、法治化这三化的道路。其中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根基,要从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来抓。”陈伟钢说。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更强从规范不良资产清收行业发展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出发谈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规范行业能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中小企业生命的最后一个周期涉及不良资产问题,另一方面,大量为银行进行不良资产清收服务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不良资产清收行业中中小企业与银行业的合作。”
如何推动不良资产清收行业规范发展?
随着个贷、消费贷、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增长,不良资产处置问题日益凸显,暴力催收等现象依然存在。
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与教育未来学院副院长顾敏康认为,行业法治化建设尚在初级阶段。“我们有针对不良资产清收的法律法规,但国家层级的还没有,针对催收行业的监管机构也还没有。行业的合规建设还需要法律体系,需要宏观的立法、国家层级的立法,使行业有法可依。”
李子彬则认为,团体标准对不良资产清收行业十分重要,必须改变没有技能和专业合格的人无证上岗的现象,明确服务标准和规范,防止发生暴力催收等不良行为,这需要有共同遵守执行实现的标准。
在暴力催收等现象之外,以“代理维权”“债务协商”和“征信修复”等名义进行的“反催收”非法代理现象也日渐增多。如何对其进行规范?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秀杰强调了打击“反催收”的重要性。他指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合法维权”的幌子,利用法律漏洞进行非法活动,金融机构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对非法代理行为的辨识能力,同时,公检法机关应与金融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打击反催收非法代理的专项行动计划。通过深入调查取证,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会上,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不良资产清收专委会秘书长王晖代表专委会宣读《不良资产清收行业自律公约》,并向会员单位及行业同仁正式发出倡议。
《不良资产清收行业自律公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