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就到家了,你们怎么还不下班?”近日,东台一名男子在凌晨一点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时说道。
5月1日凌晨1时许,东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唐洋中队民警带领人员在市区东进大道谢家湾大桥查处酒驾,一辆小型面包车犹犹豫豫驶入查缉区,刚打开车窗一阵酒味就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矢口否认自己饮了酒。民警立即让该车司机下车接受检查,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
经现场检查和对驾驶人蒋某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最终蒋某告诉民警,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几杯酒,一直等到凌晨1点多,自认为路上没有交警执勤,又在朋友的肯定下便自己驾车回家,结果在距离小区几百米的地方被执勤民警查获,他表示很后悔。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破坏。东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杜绝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通讯员王悦左秀红
校对陶善工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