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14,500.00万元(含本次),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投资理财的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9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26,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29,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2003年11月10日至2037年11月09日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红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楚江合金100%股权,楚江合金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2.35%(截至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1、协议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2、协议编号:551XY202400846701
3、签署日期:2024年3月25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乙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499,260万元(其中: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的79.59%。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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