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交易所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及担保物集中度(以下简称集中度)交易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集中度进行监控,并结合不同股票的风险特征,对集中度上限实行差异化管理。
集中度的具体控制指标分别由交易所确定的指标(所有证券公司需共同执行)和证券公司确定的指标(各证券公司根据客户和股票风险特征自行确定)组成,客户均需遵守。
目前集中度分为持仓集中度(影响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委托)和融券集中度(影响融券卖出委托)。客户进行相应委托后需要满足集中度控制指标要求。
集中度白名单中的证券将不受持仓集中度控制,可通过证券公司官网融资融券专区查看公告名单。无负债投资者仅进行担保品买入由于委托后仍无负债所以也不受持仓集中度控制。
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在 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 300 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交易所统计数据),证券公司将对该股票集中度在 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300%以下的客户采取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等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