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两项政策调整
迪丽瓦拉
2024-02-29 16: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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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起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两项政策调整

明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调整与修订后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租房提取额度提高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

日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发布,该《通知》主要涉及租房提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跨城市购房提取调整。

在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方面,此次调整将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是继2023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额度后,对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的再次提高,将惠及超99.5%的租房提取人,助力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

在助力多子女家庭安居方面,此次还对多子女家庭额外再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租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取额度为每月2700元;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租房位于郊区新城和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为每月1800元。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有2个及以上子女,且其中至少一个为未成年人的家庭。

针对加装电梯实行“孝老式”提取。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其子女及子女配偶申请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后,区域提取互认城市从原有的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攀枝花市拓展了重庆市和绵阳市,缴存人在这些城市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不再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证明、工作所在地证明,将进一步方便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

异地灵活缴存人来蓉购房

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记者了解到,此次《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是继2021年7月16日这项政策发布以来第一次修订,涉及业务规范、区域共享和管理机制三方面15项内容。具体来说,主要有“三项优化”和“两项调整”。

异地灵活缴存人来蓉购房,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享受同城待遇。“实现互认互贷,这一变化适应了人员流动实际和跨区域、跨城市购房的需求。”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转移接续问题,此次修订也进行了明确。其他城市的灵活缴存人到成都就业,可将其缴存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提取、贷款权益可接续,有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跨区域流动。此外,此次修订还缩短提取资金存储时间。“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存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提升了提取便捷度,更好支持市民租房、购房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还有两项调整。一是调整缴存年龄上限。将缴存对象年龄上限由65岁调整为60周岁,更符合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际需求。二是明确最低缴存金额。最低缴存金额为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最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为99元,有助于缴存人申请更高贷款额度,更有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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