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金融是实体经济的“源头活水”,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提出,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等。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行动最大的亮点在于金融产品的创新,比如针对粮食生产的专项贷款或保险产品。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能带来相关举措的优化和改良,让金融帮扶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此外,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也是行动的一大亮点。
田利辉说:“能够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链的附加值增加,亮点在于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像农产品期货、农业供应链金融等等。”
招联首席研究院董希淼认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重点就是要促进农村产业兴旺。
董希淼说:“全面乡村振兴的关键目标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生活环境改善,而产业兴旺作为农村经济内生性增长和居民收入持续提高的前提,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国金融业要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服务,更好地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让产业兴旺带动乡村振兴。”
《通知》还提出,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董希淼说,过去,我国的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工业产业及城市地区,并且以价格为导向的资源配置很难实现满足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同时增长的发展目标。因此,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是“金融活水”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题中应有之意。
董希淼说:“这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城市优先、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一种调整,要求我国的金融服务对象从工业、城市逐渐向农业、县域和乡村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金融科技引领,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变‘普惠金融不数字,数字金融不普惠’现象,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