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委员周璇:建议用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科研人员
迪丽瓦拉
2024-02-01 16:35:42
0

原标题:深圳市政协委员周璇:建议用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科研人员

在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制度限制已成为最大的障碍。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璇建议,应修改2020年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深圳产学研优势明显,但转化率不高

近年来,深圳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创新成果丰硕,在创新企业数量、专利申请基础等方面优势明显,彰显强大的科技创新实力。周璇表示,新质生产力依靠创新驱动,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具有涉及领域新、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形成新质生产力,关键在培育形成新产业,必须重视产学研的技术成果创新与转化。

周璇认为,当前深圳已基本建立起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的高等教育体系,但是在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制度限制已成为最大的障碍。深圳现在仍使用2020年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未规定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一定程度影响了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周璇指出:“现行制度下,科研机构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的重要贡献人员仅给予一次性奖励和报酬,远少于股权和技术收益权带来的收益。”

借鉴海外经验,突破产学研成果转化困境

周璇认为,有必要借鉴海外产学研转化机制,如硅谷创技创新体系,完善制度建设,以产学研成果转化助推深圳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周璇介绍说,“硅谷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在负责技术转移、新技术商业化过程中,将成功收取的现金专利费及转化的股权等长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发明人所在部门、学校以及发明人个人,极大地提高了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技术向市场转化的效率。”

周璇建议在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订)》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2020年)》,允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将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部分收入在科研人员中分配,同时鼓励深圳各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许可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务。

促进产学研成果转化,还离不开开放、灵活的专利共享、许可机制,周璇建议对市场有偿开放产学研专利,积极实施专利权益让渡,探索企业与研究机构专利所有权共享,打造全国性的产学研专利成果拍卖会,提高科研专利的技术商业化比例。

此外,周璇还强调了科技中介组织的作用,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金融资本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建议进一步加大专业机构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训扶持力度。

周璇认为,“深圳应以开放包容之姿,借鉴全球经验,用制度创新突破产学研成果转化困境,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引领式的贡献。”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相关内容